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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水检”合作 共护古渠安澜
2025-11-07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杨海丰、吴昊玥    【打印本页】    字体: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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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深化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11月6日,石嘴山市检察机关联合宁夏惠农渠管理处会签《关于建立“水检联动”协作机制共护惠农渠法治建设的意见,自治区水利厅政策法规处处长、惠农渠管理处党委书记、处长等与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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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介绍了全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在涉水领域的开展成效,宁夏惠农渠管理处负责人从水利管理实际需求出发,阐明了建立“水检联动”协作机制对于提升惠农渠管护效能、防范水事违法风险的重要意义。随后,双方共同签署《关于建立“水检联动”协作机制 共护惠农渠法治建设的意见》。自治区水利厅政策法规处负责人结合全区水利法治建设大局,对“水检联动”机制的落地实施提出专业指导意见。会议要求:一是惠农渠的管理保护问题意义重大,检察机关要与行政机关形成合力,实现对惠农渠的全方位、多层次保护。二是通过建立“水检联动”机制,双方建立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联合执法、法治宣传等工作机制,实现资源互通、优势互补,使惠农渠的法治化、规范化管理迈上新台阶。三是检察机关要常态化与行政机关、公安机关沟通协调,依托“河长+检察长+警长”机制,加强检察公益诉讼与水行政执法会商研判,共同研究解决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凝聚水生态保护合力。


  下一步,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将以此次“水检联动”机制签约为契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把机制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着力推动解决一批治理“老大难”问题,为保障古渠安澜、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贡献检察智慧与力量。


【编辑】:张静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